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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最后2天,税收优惠快上车!来源:深圳税务、深圳智慧企服
@高新倒计时还有2天 抓紧时间盘盘固定第四季度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 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从2023年1月1就可以申报享受以下这项优惠哦~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执行的企业。 三、哪些设备、器具可以享受优惠? A公司是一家汽车制造公司,2022年初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22年10月20日从供应商购进一批价值2000万元的发动机,用于汽车生产销售。 按照政策规定,由于A企业购买的发动机用于生产销售,属于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不能享受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政策。 购置,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举个例子: 案例1:B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以分期付款方式购置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检测设备,最后一期款项将在2023年支付,购货发票在12月10日取得,约定12月30日到货,但因天气原因实际于2023年1月5日收到设备。 按照政策规定,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由于B公司实际到货时间为2023年 1月5日,在时间上不属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不能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案例2:C公司同为高新技术企业、同在2022年12月以现金购置了一套机器设备,并于12月10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设备运输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导致设备在2023年1月才运输到位。 按照政策规定,由于C公司不属于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情形,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12月10日,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可以按规定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由企业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的方式享受。 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 (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购置设备、器具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高新技术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通过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相关行次填报税前一次性扣除情况。 通过手工申报的,根据设备、器具购进情况,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分别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其具体信息。填报完成后,将“纳税调减金额”列次的合计值(第3行第5列)同步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中。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并填写具体信息,申报系统将同步自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 第二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加计扣除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申报系统自动填报相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 分别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有关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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