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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来源:深圳工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企业需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附件2),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推荐上报名额及重点领域。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了地方推荐名额上限,我局将按照名额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由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培育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各区)做好初步把关。中央企业集团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我市企业通过中央企业申报的,请将相关材料同步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出了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附件3),对于重点领域企业,予以优先推荐。 (三)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我局已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库,对于我市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予以优先推荐。同时,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成为单项冠军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应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复核评价工作安排 2021年认定的第六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须参加复核评价工作,请填报申请书(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将依据《管理办法》撤销认定。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各区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须复核企业填写申请书,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材料进行初步论证,经向社会公示后,择优推荐;并对复核企业申请材料组织初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二)报送方式。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平台(https://excellent-ent.cn)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星期三)18:00。纸质资料需提供一份申请书和一份包括申请书和附件的完整申报材料,需胶装成册、加盖公章、推荐单位不用填写;其中申请书通过系统打印,附件需自行打印,连续标注页码、编制目录。申请或复核企业需于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前向辖区相关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应和线上填报材料保持一致(确保打印版本和系统申报版本号保持一致)。 (三)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88101753、88101352、88101509;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010-62303157。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 即可查看下载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