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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发布,自3月1日起施行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梦
划重点!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解读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遵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共设七章九十条,包括总则、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管理、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八十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 (2022年1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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